什麼是扶養費?扶養費是贍養費嗎?
許多人常常把扶養費跟贍養費搞混,最粗淺的說法就是,扶養費是養育小孩的錢,贍養費是離婚給配偶生活用的錢。而扶養費是因為在離婚後,父母很少能共同生活養育孩子,所以會需要將扶養費交給主要照顧者的狀況出現。
父母有養育子女的責任,不該無故拖欠扶養費把孩子的責任都丟到對方身上。
當初約定的扶養費金額已不符合目前狀況,需要重新協商更合理的扶養費金額。
雙方對於扶養費無法達成共識,同時也希望能防範未來有故意拖欠扶養費的情形。
許多人常常把扶養費跟贍養費搞混,最粗淺的說法就是,扶養費是養育小孩的錢,贍養費是離婚給配偶生活用的錢。而扶養費是因為在離婚後,父母很少能共同生活養育孩子,所以會需要將扶養費交給主要照顧者的狀況出現。
若自行約定則雙方當事人同意即可,若交由法院判決,通常會以政府公佈的各地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為基準,以及父母的經濟能力及小孩的實際需要,綜合考量出較合適的扶養費,分配方式通常是經濟能力佳的支付比例較高,而主要照顧者的支付比例較低。
通常會依據實際情況以「不當得利」、「支付命令」、「強制執行」等方式要求返還。若要以離婚協議書約定扶養費,建議可加註「一期未付,視為全部到期」、以及請律師見證、或公證人公證,都能大幅提高效率及降低請求難度。
民法第1084條第二項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。 民法第1116-2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,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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