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除罪化開始至今2023年已經過了3年,那些遭到外遇的受害著們,都是怎麼討回公道的?現在還能報警破門嗎?對方外遇可以告什麼?要告小三的話還要準備哪些資料嗎?本篇文章就來帶你一步步了解外遇到底要怎麼提告。
對方外遇我可以告什麼?
可以提告侵害配偶權。目前外遇已經沒有刑責來保障,但仍有民事侵害配偶權可提告,侵害配偶權為侵權求償之訴,能夠請求對方賠償慰撫金,而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的標準,主要是證明指控的兩人之間有逾越一般友誼範圍的曖昧行為,並不以「通姦」做為必要條件。
但要有個基本認知,侵害配偶權的侵害程度,是法官判賠的重要指標,而證據能證明到什麼程度,法官才會認定外遇侵害到什麼程度。除此之外,若證據太少或解釋空間越大,對方就越容易替自己辯護,爭取低賠或全身而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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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以只告第三者就好嗎?
可以。民事訴訟彈性較高,當事人可隨時決定要告誰、對誰撤告、或追加被告,中途也能隨時改變心意。不過若想提告第三者,至少得知道對方的姓名與地址,否則法院沒辦法知道你要告誰。
若您手上資料不足,可提供目前手上有的資訊(如:車牌、電話號碼),請法院核發公文去相關單位調閱。但如果單純只有姓名、暱稱、照片,那恐怕法院就很難幫上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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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要如何提告?
現在要提告侵害配偶權,得到地方法院提告,如果直接報警,警方是不會受理的,到地檢署遞狀申告也沒用,因為這在法律上已經不是刑案,就是只能自行到地方法院墊付裁判費提告,這筆費用在合理範圍內基本上會由敗訴方承擔。
而提告的流程基本如下:
1.至地方法院遞交起訴狀
到了地方法院直接遞交起訴狀就可以。基本上法院不是選自己方便的,而是得優先選擇案發地或被告所在地,而侵害配偶權通常會頻繁發生在不特定區域,所以一般較適用被告所在地。
若是要告小三,卻不知道小三住在哪個縣市,可以在自己方便的縣市地方法院提出訴狀,並請法院協助核發公文調閱被告所地,屆時若有必要,法院會移交到適當的地方法院進行訴訟。
2.法院可能會安排調解
法院通常會看個案情況,包括詢問過雙方意見等,決定是否先開啟調解庭,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尋求和解的機會,若調解成功,法院就會將結果做成調解筆錄,寄宿給兩造當事人結案,這份筆錄的效力會與法院判決書的效力相同。
但如果調解失敗了會怎樣?那就進入訴訟程序了。
3.進入訴訟辯論程序
訴訟程序主要就是出庭舉證與辯論,而民事訴訟較沒有強制力可要求出庭,但如果突然不來法官也可能照樣開庭,而雙方都可以委任律師作為代理,除了想贏,也有人是怕對方請律師對付自己,除此之外,有委任律師來代理,當事人就不太需要出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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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訴狀如何寫?範例介紹!
而起訴狀的內容要包含原告與被告的基本資料、提告的事件始末、證據說明、求償金額,而如果法律適用有誤、事證不明確等,很可能就會影響到後續的判決結果,甚至遭到法院駁回,因此,若沒把握會建議委請律師撰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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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訴狀範例:
- 兩造個人資料:主要是原告和被告的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居住住址與電話等。被告的部分則是盡可能提供,讓法院能判斷被告是誰。
- 事件始末:具體說明侵害配偶權發生的經過、主要為行為人、事件、時間、地點。
- 提出訴求:提告都會有一個訴求,通常侵害配偶權的訴求只有賠償金,所以必須提出一個求償金額,而今額多寡會影響到提告時要墊付的裁判費。
- 證據說明:簡述證據的名稱、重點及數量,並將證據附件在訴狀背後。
- 簽名壓日期:簽名並寫上遞狀的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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