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東真的很夭壽!把房子賣的就說要把房子收回去,但我知道租客很大,房東不能亂趕人,可是房東卻跟我說他可以把違約金給我叫我趕快滾,但這樣真的合理嗎?房東給了違約金就可以讓租客包袱款款走人嗎?我們接著看!
房東賣房可以趕人嗎?
其實這是台灣租屋很常見的問題了,如果房東在租屋期間把房子賣掉了,那新的房東可以跟你說他跟你沒有租賃關係就把你趕走嗎?這是不行的!依照我國民法第425條第一項的規定,有規定我們最常聽到的「買賣不破租賃」,也就是說如果在租屋期間,房東對房屋的所有權移轉並不會影響到租客的租屋使用權,租客是可以用以對抗新的屋主的!
但其實這個規定是有例外的,如果你的租賃契約沒有公證(通常都沒有),而且租屋的期間超過五年或者是不定期限的租賃期間,那就不能據此跟新的屋主主張買賣不破租賃的特權,因此新屋主還是可以收回去使用的。
(其他人也看了:房東要賣掉房子?!租房子有優先購買權嗎?)
房東可以趕房客走嗎?
雖然說租客的權利蠻大的,但這不代表房東就應該忍受房客的任何行為,畢竟房東也很擔心遇到惡房客,那房東有沒有權利趕走房客呢?其實還是有的!以民法上的契約關係來說,如果一方有不履行契約內容的話,一方就有權行使契約解除權,而白話一點來說,就是如果房客搞事(ex:破壞房間、偷養貓狗等等)那房東就可以解除契約!而在至少給一個月的解約期間後,房東就可以趕人啦!
但若今天是站在租客的角度,如果你都很乖都有遵守契約,那房東可以說不租就不租要把房子收回嗎?不行!畢竟這時候房東根本沒有契約解除權,除非跟你溝通後合意終止契約,不然你是可以住到租屋時間到期再離開的!
(其他人也看了:買個房子也被告!?怎麼避免借名登記?!)
房東可以付違約金解約嗎?
那如果房東真的耍無賴,他可以跟你說他就付違約金,強制叫你搬走!這樣還可行嗎?其實以法律上來說是不行的!在租賃關係中,違約金比較像是懲罰性質,所以即便房東自罰三杯,但你們之間的租賃契約都還在,也就不能叫你滾蛋,他還是要履行契約!
但如果這時候房東就是硬著頭皮要跟你幹,那其實也建議趕快另行尋找租屋處,先行搬離住所,並可以契約當作證據,向房東所要損害賠償的金額,但因為違約金的性質比較特殊,有可能被認為是「損害賠償的預定金額」這時候房客就會比較虧,因此若有這類型的問題都可以直接向我們諮詢,讓我們專業的民事律師替你回答!
(其他人也看了:房子被法拍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嗎?律師幫你解答!)
以上是「房屋租賃」的相關法律資訊,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,歡迎您分享!
有任何相關問題也歡迎加入LINE好友立即諮詢。
Writ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