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之前以為窮沒關係,結婚後可以兩個人一起努力維持家庭。雖然配偶還是很好,但缺錢的日子太辛苦了……」
看過不少婚後經驗分享,會發現性格不合而離婚的人佔最大多數。所以既然難得遇到合得來的對象,都會更加珍惜,因為我們不知道,錯過這個以後還有沒有辦法找到和自己這麼合的人。但在步入禮堂前,家人總是會希望我們能找個有錢對象結婚,好讓自己少奮鬥十年,由於當下實在看不慣家人這麼勢力的態度,就還是決定跟沒什麼錢卻又很愛的對象結婚。
結婚剛開始確實很幸福,但隨著孩子出生,發現生活問題越來越大。儘管另一半還是一如既往地很好,但照顧孩子的費用驚人,先別說孩子年幼時抵抗力虛弱要常看醫生,平常工作要找個優質的托育又是一筆龐大開銷,簡直不敢想像小孩更大一點要上補習班、學才藝該怎麼辦。
看來當初父母說的是對的,早知道對方收入這麼低就不該結婚了。但現在小孩都生了,哪裡找個新對象來幫我養孩子?可以乾脆把小孩丟給對方養,離婚找個更有錢的對象嗎?
沒錢不違法,但可依「這條」來訴請離婚?教你合法甩掉窮老公!
嫁錯人很崩潰,又覺得對方本來就是這樣沒犯錯不好意思開口離婚。但婚後生活是現實又殘酷的,如果連維持生活都有問題,那這婚姻即便咬牙撐下去,也還是會讓雙方衝突越來越多、苦不堪言。
如果只是介意對方「沒錢」這部分,其實可以先與配偶一同洽詢婚姻諮商師,讓專業人士協助溝通,一起想辦法改變現在的生活型態,看要自己創業還是找其他薪水更高的收入,好讓生活比較容易維持下去。
若已經試過各種努力,卻還是無法改變現狀,則建議以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,雖然看上去沒有外遇、家暴這類嚴重過失,但光是如此已經難以讓人維持婚姻,蒐集相關證據資料,還是有很大的機會訴請離婚成功。→按此加Line好友免費線上法律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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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後帶著孩子不方便生活,對方又沒錢養,要如何處理?
孩子不會隨著婚姻結束而消失,而且生了都生了,成為父母就有義務要照料孩子直至18歲成年。雖然離婚獨自照顧孩子很辛苦又不方便,在找對象時還會被因為有過孩子而投以異樣眼光,但現在帶著孩子再婚的人其實也挺多,這意味著並非有過孩子就無法再次得到愛情。
萬一真的遇到這麼勢力的人,因為小孩的關係就拒在門外,那也只是孩子提前幫自己認清渣男的真面目,沒有什麼不好。絕對不要把孩子當成追求幸福的絆腳石,沒適合的對象實在還是不要強迫自己結婚比較好,雖然錢很重要,但自己也必須付出相當程度的努力,只想靠其他人養自己,是不太OK的想法喔!→按此加Line好友免費線上法律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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