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可能都知道,夫妻離婚會面臨婚後財產分配問題,但現在越來越多人都是先分居一陣子後,兩人才正式決定要離婚,那麼在分居這段期間,夫妻之間各過各的,是否還須要分配財產呢?
理論上分居時的財產會被分配!
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,並自行約定好財產如何分配,這部分自然不會是問題,但如果是請法院酌定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,而雙方在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「財產制度」,原則上就適用法定財產制,這時如果請法院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原則上會將兩人各別的婚後資產扣掉負債後,剩餘的平均分配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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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針對分居期間提出異議!
民法剩餘財產分配規定中有一條「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,或有其他情事,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,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。」,意思就是如果對方對婚姻沒有貢獻,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分配有失公平,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。
因此可以依據主張在分居期間,對方對婚姻沒有貢獻,因為這段期間的財產如果納入分配會有失公平,以此請求分居期間的部分能酌減或免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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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時最好跟對方一起辦理分別財產制
如果雙方有共識,最好能在分居時就跟對方一同辦理「分別財產制」,這會須要跑一些流程,釐清婚後到申請分別財產制之前這段期間,有哪些是屬於法定財產制的財產,這樣就能避免日後要打官司處理這些問題,兩人之後分居時的所得也很清楚都是自己個人的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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