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離婚卻沒辦法,男方不肯離婚該怎辦?在台灣許多人擔心變高齡產婦、感情沒有結果、錯過適婚年齡、年紀大就沒時間精力帶小孩、在最美時沒有按下婚紗照的快門,甚至有時是因為社會同儕或長輩的壓力下半推半就的結婚了,可惜最後終究無法走下去,但想離婚卻沒辦法達成共識,這時候該怎麼辦呢?
男方不肯簽字離婚怎麼辦?可以的話盡量避免打官司
男方不願簽字的原因很多,大致上主要有兩個方向,一個是不願意離婚,另一種只是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條件,而這兩點的背後各自有許多不同的複雜原因,常見的處理方式就是持續協議溝通,尋找兩人都能接受的共識,若無法就只能提起訴訟,而法院會先強制調解,等到真正開始打官司也已經耗了至少半年,之後還要打幾年實在難以保證,所以還是盡量避免走到這步。
協議的內容會影響到財產分配、扶養費、監護權等權益,因此離婚條件若談的好,後續才能保障權益,也能順利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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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請離婚要準備甚麼?別用敗訴來學習法庭觀念
首先是起訴狀,並繳交訴訟規費,經過法院強制調解失敗後才會開庭,這時候要準備相關證據、證人等,很多人為了確保自己能處於優勢,會找律師進行諮詢,甚至直接委任律師處理,畢竟訴訟沒有絕對的穩贏,更不適用日常生活的邏輯,而且非常講求證據!而分居跟外遇是最常見的離婚原因,卻不一定符合離婚十大要件。
很多人開庭後才慢慢搞懂法律的邏輯,但他已逐漸犧牲掉人生重大權益,正一步步走向劣勢了。而我們有免費法律諮詢專線,可以協助您回答一些法律上的疑難雜症,但若要針對案件進行深入的研究討論,就會需要跟律師預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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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人都是在離婚官司開始之後才簽字?
不論男方不願離婚的原因是甚麼,在律師協助的案例中,其實有很多人並未花上許多年打完官司,而是在不同的時間點達成共識協議離婚或調解離婚。一部分人在律師的協調下,能找到一個保障到雙方的約定方式,讓雙方都能接受並簽字離婚、也有很多人是進入訴訟程序後身心俱疲,不願搞得越來越難看,尤其當事人若請了律師,對方原以為的優勢已不如預期,基於各種考量很少人會堅持把訴訟打完。
訴訟是漫長又辛苦的過程,如果自己甚麼都不懂,對方沒理由不趁勝追擊,去拿到他想要的。但其實對方也在承受一樣的辛勞,當我們讓對方的信心開始動搖,這場攻防很快就出現妥協和解的契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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