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買房婚後和另一半合繳房貸離婚怎分?許多人在結婚之前就先買好房子,結婚後一起合繳房貸,最後可能因為各種原因,婚姻沒能順利走下去,而這時候面臨的難題之一,就是本來一起經營分擔的家,現在到底該怎麼分?這也不是說住的人把對方繳的房貸兔回去就好,因為還涉及平分夫妻財產的「剩餘財產分配」問題。
婚前買房婚後怎麼分?您可以自行協議
基本上對方婚前買的房子,且只登記在對方個人名下,那房子本來就是屬於他的個人財產,不會因為離婚而有任何改變。你們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自行約定,所以在簽離婚協議書之前,您可以直接跟對方爭取,不管是想要拿回您幫忙出的房貸、要求對方將這些年繳房貸的錢拿一半出來分給你、還是要求對方賣掉房子分錢、甚至是要求把房子過戶給小孩,只要對方同意都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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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錢買房一人繳房貸,離婚財產分配怎麼算?
對方如果是用婚後的財產,去繳婚前的房貸,這種情況下向法院提出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時,對方原則上必須將「婚後繳的每一筆房貸都必須拿出來平分」。也就是假設A在結婚後繳了500萬房貸,那丈夫就要把其中250萬分配給對方。
另外提醒,如果夫妻雙方是協議離婚,但在離婚協議書中無約定財產分配事項,也沒有聲明放棄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,在離婚後兩年內仍可向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對方分配結婚時的夫妻財產。
(精選文章:離婚財產分配修法後,夫妻財產怎麼分?)
和另一半合繳房貸,離婚怎麼分?
雖然這是對方的房子,但在結婚後如果你也一起繳房貸,在法院在審理剩餘財產分配時,原則上會視作類似入股、合夥或合資之類的概念,你繳了房貸原則上你也算是房東,繳了多少錢就有多少比例的持有權,類似這樣的概念,所以像這種情況,如同剛剛說的雙方繳的房貸金額也要拿出來平分,而您也會有房子一定比例的所有權。但擁有一定比例是一回事,實質上如何分割或處理,可能又是另一個難題,若有遇到這方面問題,除了可以尋找相關文章,您也可以直接來電免費詢問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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