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下修《民法》的成年年齡至18歲,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,民法原本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,如今將從20歲下修為18歲,而18歲大概是高中畢業的年紀。在過去18歲時,只需要對刑法跟行政法負完全責任,不過未來修法之後,18歲在民法上也將屬於成年人,可以說已經成為完全自主的個體了。
民法成年降18為歲有什麼影響?
一、孩子滿18歲就不需要監護人
以往在20歲以前在民法上是屬於「未成年子女」,但如今18歲之後就不再有未成年的身分。當然,如果有父母想離婚並且搶監護權的念頭,也要稍微注意一下年齡,尤其是考慮要走訴訟離婚的家長。
二、孩子可以自己決定結婚大事
目前結婚的制度,18-20歲的男方,或16-20歲的女方,想要登記結婚,需經過父母的同意與蓋章,但未來修法後,很可能在高中畢業之後,男女雙方就能自己決定了,雖然聽起來太早,但那兩年真的差很多嗎?目前沒有一個客觀的答案。
三、父母原則上沒義務養孩子
在法律上,父母對「未成年子女」有教養的責任,就算是離婚了,沒有監護權的人(通常是與子女分居),也有支付扶養費的責任,未來實施之後,滿18歲後的孩子將不再是「未成年」子女,父母原則上也沒有扶養的義務了。
四、18、19歲的孩子一樣不能投票!
雖然民法上滿18歲就是個成年人,能對自己的行為負全責,但根據憲法第130條規定,我國人民要滿20歲才能投票,因為憲法是我國法律最高位階,所以民法的規定是不能牴觸憲法的,若要修改就必須經過修憲程序,因此這並不在這次民法修改範圍內。
孩子這麼年輕,讓他們能自主結婚好嗎?
如上述所說的,目前沒有一個客觀的答案,只是目前台灣的離婚率居高不下,雖然許多人普遍不願生子,但是萬一將來想要離婚,但已經有孩子的情況下,事情可能就會變得非常棘手,會需要很多的法律諮詢管道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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