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當有車禍發生時,如果雙方的人車都有損傷,這時候最大的問題,就是想趕快知道車禍的損害賠償責任跟肇事比例要怎麼算。原則上是這場車禍中有過失的人都要負責,而且並不是只有發生車禍的當事人,只要是「導致」這場車禍的人都有賠償責任,無論是「有過失的被害人」或是因你突然轉彎,「導致後方發生車禍」人,都要負責。
如何判斷對方有無過失?
主要根據駕駛人有沒有「遵守交通規則」,以及是否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,故意或過失都算是應注意而未注意。所以若你未遵守交通規則,或該注意卻沒注意,法院就會認為你有過失,需要賠償對方的損失,除非你能舉證證明過失的是對方。而如果雙方都有過失,兩方都必須賠償對方的損失。
怎麼看車禍的肇事比例?
車禍過失的肇事比例通常會參考初判表或行車鑑定報告書,但因為初判表並沒有法律效力,所以法官通常只在沒有行車鑑定報告書的時候才會參考初判表。
初判表:
初判表正式名稱為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」,是當車禍發生時,警方會依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」協助處裡,進行現場的勘察、蒐證、酒測、詢問關係人等事項,針對現場既存事實做的一個初步責任歸屬判斷。
行車鑑定報告書:
若對初判表的結果不服,可以「自費」3000元向各縣市交通監理單位,請他們鑑定這起事故的發生始末與責任歸屬。需特別注意的是,除非已經進入訴訟程序,否則行車鑑定報告必須在六個月內申請。
實務案例
在實務上法院的判決雖然會參考初判表,或以行車鑑定報告書做基準,但還是有不少以「2:8」、「4:6」…等的分擔比例來判決。所以務必將具體事實詳細說明清楚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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