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時事案例

Makiyo友人毆運將事件

Makiyo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毆傷運將一案,Makiyo從以戰逼和的強硬態度到影帶出現讓狀況急轉直下,被發現是傷害教唆主使,還原現場除了打傷人的友寄隆輝,在場的友人還有ㄚ子、湘瑩,因為拒付車資最後造成重傷害事件,真的得不償失。

律師周武榮轉述林姓運將被害經過時表示,當時Makiyo要阻擋湘瑩付錢的時候,林被嚇到,才做出反應動作抵擋,當時友寄和丫子已先行下車,不清楚車內發生的事,林抵擋後,Makiyo也被嚇到,隨後下車踹車門。

林姓運將告訴Makiyo若再持續踹車,就要報警,但Makiyo仍未停止踹門,林隨即報警,同時聽到Makiyo與友寄以日語對話,對話結束,友寄隨即抓狂要求林下車,林一邊打電話一邊自行下車後,就遭友寄毆打;林男被友寄毆打完躺在地上,隨後遭1名女子踢一腳。

台北地檢署今已初步訊問被害司機林余駿,林余駿多次表示遭Makiyo等人毆打及踹頭;北檢今也再度傳喚友寄隆輝等人,至晚間已將友寄隆輝、Makiyo改為重傷害罪嫌,各以5萬元交保,湘瑩和丫子則改列偽證罪,湘瑩以3萬元交保,丫子以5萬元交保。

從法律的角度來看,此案四個人可能的刑責:

◎Makiyo:教唆踹運將,涉重傷害罪(5年以上、12年以下徒刑)

◎友寄隆輝:毆踹運將,涉重傷害罪(5年以上、12年以下徒刑)

◎丫子:作偽證說Makiyo未打人,涉偽證罪(7年以下徒刑)

◎湘瑩:作偽證說Makiyo未打人,涉偽證罪(7年以下徒刑)

法界人士表示,刑法重傷害罪有一定的構成要件,必須造成身體重要器官或機能永遠喪失,無法醫治復原等重大傷害。

加上雙方並無深仇大恨,友寄當時還喝醉酒,被害人目前已逐漸復原,將來可能改為普通傷害罪論處,全案也會因此由公訴罪變為告訴乃論罪,Makiyo和友寄還是有機會擺平官司沒事。

另外,藝人Makiyo與友人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運將案,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召開檢討會議,除對警方偵辦過程缺失表示歉意及檢討改進外,另要求,未來只要是媒體的輿論內容有爭議,警方應即時提供正確資訊,避免衍生非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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