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時事案例

已婚男隱瞞劈腿 偷腥挨告

台北市胡姓男子與廖姓女子交往時,劈腿林姓女子,後來林女懷孕而奉子成婚,胡卻隱瞞已婚事實,繼續與廖女交往,甚至多次在廖女家過夜。林女發覺胡與廖女姦情,氣得控告兩人妨害家庭

士林地檢署今天起訴胡,但給廖女不起訴處分。

29歲的胡姓男子於2008年10月,就與廖姓女子交往,兩人陷入熱戀,不僅常到台北縣汐止市廖女家住,連廖女的家人也認定胡是未來的女婿。後來胡劈腿林女,2009年10月下旬,胡因林女已懷孕,兩人奉子結婚;然而胡婚後不僅隱瞞已婚事實,繼續與廖女交往,還如從前般,多次到廖女家過夜。

新婚的林女發覺枕邊人經常不回家,且手機裡與廖女通話的頻率很高,心裡起疑,多次質問胡,胡告知廖女是他婚前的女友,林女於今年初打電話給廖女,告訴她胡已結婚,不要再跟胡交往。

廖女反問胡,胡依然否認已婚事實,還立下未婚的切結書,取信廖女一家人。

林女見胡與廖女仍藕斷絲連,向台北縣汐止警分局控告廖女與胡妨害家庭。胡承認隱瞞結婚事實與廖女交往,並發生性關係,士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他;但檢察官認為廖女也是被害人,沒有與胡通姦的犯意,給她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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